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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21号〕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19-06-20 10:20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中,发现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保健食品类

  淘宝网萌爱之家(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萌爱之家母婴用品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宁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宁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宁红新效减肥茶,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特殊膳食食品类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鑫爱特孕婴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经销商)进口的婴幼儿多种谷物混合水果米粉(原产国:葡萄牙),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鑫爱特孕婴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经销商)进口的苹果樱桃香蕉泥(原产国:法国),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江西、广东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黑龙江、山东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