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29 13:18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口香肠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口口香肠(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133823,规格:490克/袋,生产日期:2018-7-9);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1月22日对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共计生产不合格批次产品17箱,共计374袋,无库存产品。
(三)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计划。该企业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因时间较长,未能完全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